近日,龙力生物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一审判决结果出炉,1618名股民获赔超2.7亿元,保荐机构、审计机构分别在5%、30%范围内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此前,两家中介机构均已受到监管处罚。
来源:摄图网
“祸起”龙力生物,国联民生受子公司连累
8月27日,国联民生(601456.SH)披露全资子公司国联民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曾用名:华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国联民生承销保荐/华英证券)的重大诉讼进展,龙力生物(002604.SZ;已退市)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一审判决结果出炉。
据悉,国联民生承销保荐收到了济南中院送达的《民事判决书》。判决显示,原告1618名投资者对被告龙力生物享有投资差额损失、通知。
另据多家媒体报道,此案被告包括龙力生物、程少博等12名自然人、国联民生承销保荐、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所)。除了保荐机构,立信所因审计失责,需在原告上述损失30%的范围内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作为新“国九条”发布后券业首个并购重组案例,国联证券与民生证券的重组于2025年2月7日完成工商登记。该次诉讼是国联民生重组整合之后,公司投行板块首次因财务造假被判赔偿投资者损失。
国联民生表示,本诉讼案件最终判决结果仍具有不确定性。公司目前财务状况稳健,经营正常,该诉讼事项涉及金额不会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今年上半年,国联民生实现营业收入40.11亿元,同比增长269.40%;实现归母净利润11.27亿元,同比增长1.19%。公司表示,上半年有序推进与民生证券的整合工作,证券投资、财富管理、投资银行等业务条线实现显著增长,同时由于上年同期基数较小,本期经营业绩同比大幅提升。
股权融资业务方面,国联民生上半年成功完成3单IPO项目(承销金额15.2亿元)、3单再融资项目(承销金额11亿元)。截至6月末,公司另有已过会IPO项目1单,在审IPO项目12单。
系统性造假突出,龙力生物被证监会点名
这场集体诉讼案源于龙力生物造假案。
典型违法案例。
证监会指出,龙力生物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案是一起上市公司直接删改会计资料实施财务造假的典型案件。2015年至2017年,龙力生物通过删改财务数据、伪造会计凭证等方式,导致2015年度虚增资产近5亿元,虚减负债17亿余元,虚增利润近1.4亿元;2016年度虚增资产近1.3亿元,虚减负债28亿余元,虚增利润近2.5亿元;2017半年度虚减负债29亿余元,虚增利润近2亿元。
此外,根据证监会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龙力生物擅自改变IPO募集资金的用途。
一方面,公司在募集资金到位后,持续在未履行审议程序的情况下将募集资金转入公司一般银行账户,用于归还公司到期债务及补充流动资金。另一方面,公司将承诺投入“食品保健品GMP项目”的1.84亿元募集资金在未履行审议程序的情况下分笔转入公司一般银行账户,用于归还银行贷款。
公司2015年度、2016年半年度及2017年半年度《募集资金使用与存放情况专项报告》披露的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也存在虚假记载。2015年以来,公司只披露了实际投入募投项目的工程支出,未披露将募集资金转入一般银行账户使用的情况,并虚假披露募集资金专户存款余额,各期余额分别虚增2.28亿元、2.26亿元、2.74亿元。
两家中介齐挨罚,三名注会被市场禁入
作为龙力生物IPO保荐机构,华英证券对龙力生物2015年度至2017年半年度期间的IPO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进行持续督导,岳远斌和葛娟娟为保荐代表人。
华英证券在2015年度、2016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中表示,龙力生物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放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况。
另外,华英证券未勤勉尽责履行充分核查程序。
一是持续督导工作底稿中存有对龙力生物四家银行账户2015年度余额的银行询证函,但无发函、收函的快递单或现场跟函记录。经查,四家银行均无函证记录。
二是2015年至2017年上半年,华英证券未从龙力生物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获取对账单,而是从龙力生物获取对账单,对龙力生物一次性或12个月内累计金额超过1000万元的资金支取也未从募集资金专户银行获取支出清单,未发现龙力生物募集资金银行存款专户存在虚假记载。
对此,山东证监局于2021年11月对华英证券及保荐代表人岳远斌和葛娟娟出具警示函。
根据中证协公示的信息,岳远斌已离开华英证券,于2018年入职联储证券。据青岛证监局2024年11月公示,岳远斌作为联储证券首席风险官,因联储证券在同业拆借业务风险管理方面存在问题等,被出具警示函。
另外,华英证券在担任龙力生物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独立财务顾
山东证监局发现,华英证券对龙力生物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履行持续督导职责的2016年7月至2017年10月间,未通过相关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直接获取募集资金专户对账单,而是通过龙力生物获取了对账单,未及时发现龙力生物违规挪用募集资金的情况,出具的督导报告等文件内容与实际情况不一致。另外,华英证券在该项目执业中存在部分尽职调查工作不规范、部分工作底稿保存不完整的情况。
审计机构方面,立信所对龙力生物2015年、2016年财报出具了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2017年,公司年审机构变更为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该年财报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024年3月,证监会对立信所发出行政处罚决定书,一同被罚的还有三名签字注会。
证监会指出,立信所在对龙力生物2015年度、2016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时,涉及风险评估程序存在缺陷、部分业务循环内部控制审计程序存在缺陷、未对银行询证函保持有效控制、未保持合理的执业怀疑、未对往来款询证函保持有效控制等违法行为。
例如,立信所审计工作底稿中相关记录描述矛盾、部分经济和行业等外部数据过于陈旧或不合常理;部分审计底稿中记录审计人员实施了“询问、观察、检查”的程序,但底稿索引号全部为空,未见相关审计证据。甚至有银行询证函系由龙力生物出纳梁某梅邮寄给立信所,快递单上邮
对此,中国证监会决定责令立信所改正,没收业务收入160.38万元,并处以481.13万元罚款;对签署两期报告的会计师何军予以警告,并处罚款10万元,同时市场禁入5年;对签署一期报告的两名会计师王翼初、张锦坤分别予以警告,并处罚款8万元,同时市场禁入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