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广汇物流涉嫌违规情况

2024年10月14日,广汇物流公告收到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2024〕104号)。

经查明,广汇物流通过伪造交付资料等方式提前确认房地产业务收入,虚增收入、成本和利润,导致广汇物流披露的2022年年度报告、2023年半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其中,2022年度虚增营业收入2,893,869,277.69元,占当期披露营业收入的57.65%,虚增营业成本2,013,003,854.81元,虚增利润总额622,473,759.50元,占当期披露利润总额的78.52%;2023年半年度虚增营业收入265,437,567.33元,占当期披露营业收入的19.23%,虚增营业成本193,912,657.89元,虚增利润总额55,597,753.75元,占当期披露利润总额的15.98%。

基于《证券法》第八十五条及最高人民法院相关司法解释,因虚假陈述(信息披露违规)受损的投资者可依法索赔,范围包括投资差额、佣金、印花税损失等。

二、关于索赔条件

师认为,在2023年4月11日至2024年4月29收盘期间买入广汇物流股票,并且在2024年4月30日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股票的投资者,可发起索赔。

三、索赔流程与材料准备

1、基本流程:

、确认索赔条件。

2、所需材料:

股票交易对账单(涵盖首次买入至打印日的记录,证券公司盖章)。

股票账户信息确认单(证券公司盖章)。

身份证复印件。

四、联系我们

专业方向:证券诉讼纠纷

联系电话:85653161

毕业于华东政法大学法律硕士,主要执业领域为证券欺诈责任纠纷处理,专注于证券虚假陈述、操纵市场、内幕交易等方面的民事诉讼。在上市公司重大信息披露、投资者诉讼方面积累了丰富的经验。自执业以来,代理投资者起诉上百家上市公司并获得胜诉,涉及的股票有:索菱股份(002766)、金正大(002470)、獐子岛(002069)、金花股份(600080)、中安消(600654)、大智慧(601519)、香溢融通(600830)、长园集团(600525)、利源精制(002501)、宁波东力(002164)、粤传媒(002)、新纶科技(002341)、抚顺特钢(600399)、金刚玻璃(金刚光伏,300093)、天神娱乐(002354)、辉丰股份(002496)、新大洲(000571)、飞乐音响(600651)(002259)、华泽钴镍(000693)、中兵红箭(000519)、联建光电(300269)、尔康制药(300267)、上海普天(600680)、中毅达(600610,900906)、天润数娱(00源文化)、佳电股份(000922)、雅百特(002323)、超华科技(002288)、山东墨龙(002490)、慧球科技(600556,天下秀)、宝利国际(300)、昆明机床(600806)、藏格控股(000408,藏格矿业)、方正证券(601901)、方正科技(600601)等。


广汇物流(600603)违规已处罚,投资者索赔继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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