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 月 25 日,瑞贝卡发布《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立案告知书 > 的公告》。

公告显示,瑞贝卡于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编号:证监立案字 0122025006 号),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

同时,公司接到控股股东河南瑞贝卡控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瑞贝卡控股)通知,瑞贝卡控股于同日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编号:证监立案字 0122025007 号),因控股股东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本公司控股股东立案。立案调查期间,本公司控股股东将认真配合相关调查工作。公司将根据调查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瑞贝卡称,立案调查期间,公司及控股股东将积极配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工作,并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目前,公司生产经营和业务运行正常。

对此,已代理众多股票索赔、获赔的2025 年 4 月 28 日收盘时持有;或者在上市后至 2025 年 7 月 25 日期间买入,且在 2025 年 7 月 25 日收盘时持有瑞贝卡股票的投资者,可以报名参加索赔。报名请关注公号 ” “(:99)参与,获赔前无任何费用。

天眼查显示,瑞贝卡经营范围包括生产、销售发制品系列产品及技术服务;生产、销售复合纤维材料(纤维发丝)产品及服务。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及相关技术的出口业务;经营本企业生产、科研所需的原辅材料、机械设备、仪器仪表、零配件及相关技术的进口业务;经营本企业的进料加工和 ” 三来一补 ” 业务;经营纺织品、美容美发类日用品的销售业务;会务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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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贝卡收到《立案告知书》,律师称受损股民可预报名参与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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