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丨崔文静 实习生 张长荣
编辑丨黄剑
2023 年以来,金通灵财务造假案备受市场关注。继 2024 年 1 月被罚款 570 万元、同年 12 月相关责任人被送上法庭之后,如今,金通灵又收到来自检察机关的起诉书。
据金通灵 7 月 17 日晚间公告,该公司及其 6 名相关责任人员被追究刑事责任,涉嫌两项罪名:欺诈发行股票罪、违规披露重要信息罪。
21 世纪经济报道记者梳理发现,金通灵至少是 2025 年初以来第 9 家涉及刑事责任的 A 股上市公司。此前,ST 起步前任董事长、总经理等 5 名高管被公诉;瑞斯康达董事长兼总经理及一位董事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锦州港、博天环境相关副总裁或实控人被逮捕;ST 东时、卓翼科技、红星美凯龙、金运激光涉事 ” 首恶 ” 被判刑。
造假长达 6 年!涉嫌两罪
图源 /21 世纪经济报道
据金通灵 7 月 17 日晚间公告,其近日收到检察机关下发的《起诉书》。
由于连续六年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提供记载虚假财务数据的年度报告,金通灵及强季伟、袁学礼、冒鑫鹏被要求以欺诈发行股票罪追究刑事责任。三人分别是金通灵造假阶段的时任董事长兼总经理、董秘和财务负责人。
除了涉嫌欺诈发行股票罪,包括上述三人在内的金通灵 6 位时任主要涉事人员还涉嫌违规披露重要信息罪。
在业内人士看来,作为近年来最为引人关注的严重财务造假案之一,金通灵数名嫌疑人的刑事处罚恐难以避免,甚至将面临牢狱之灾。
值得关注的是,此次被检察机关起诉,已经是金通灵造假被罚的 ” 第三步 “。
2024 年 1 月,江苏证监局对其下发《决定书》,做出处罚 ” 第一步 ” ——行政处罚。彼时,金通灵及其 4 名相关人员被罚款 570 万元,其中,金通灵被罚 150 万元;时任董事长、副董事长兼总经理季伟被罚最重,为 200 万元。
2024 年 12 月,金通灵被投资者送上法庭,开启处罚 ” 第二步 ” ——民事处罚阶段。起先为普通代表人诉讼,10 名投资者合计索赔 75.64 万元;后于当月月底转为特别代表人诉讼。截至 2025 年 1 月 27 日,所涉投资者人数已经提升至 5 万人左右。若按 10 名投资者索赔 75.64 万元的比例估算,金通灵所需承担的民事赔偿压力着实不低。
此次被检察机关起诉,则意味着金通灵正式走上了处罚 ” 第三步 ” ——刑事处罚阶段。而其之所以被 ” 接连三罚 “,则源于其持续多年的财务造假。
六年多以后,开启 ” 造假模式 “。2017~2022 年,金通灵涉嫌持续造假,合计虚增营业收入约 11.35 亿元、虚增利润 4.68 亿元。伪造工程进度确认表、发货单,调节 EPC 项目完工进度,都是金通灵采用的造假方式。
除了涉嫌财务造假,金通灵还于 2017 年以 7.85 亿元收购净资产仅 1 亿元的上海运能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并在发行文件中编造虚假内容,这使其在财务造假的基础上,涉嫌另一罪名——欺诈发行股票罪。
如今的金通灵,已经压力重重。财务危机不可避免,先不说尚未确定的民事赔偿与刑事处罚,其自身净利已经亏损多年。根据 Wind 数据,2017 年以来,除 2019 年净利 1.49 亿元外,金通灵其余年份均亏损。2024 年亏损最为严重,高达 13.92 亿元,2025 年一季度亏损 0.78 亿元。
与此同时,金通灵还存在债务逾期情况。截至 2025 年 5 月,逾期债务 1.97 亿元,担保逾期 8281 万元。
5 家中介机构卷入风波
金通灵案受罚的不只是金通灵及其相关责任人,还有为其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目前,因金通灵案被罚的中介机构已经多达 5 家。
其中,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以下简称 ” 大华 “)与华西证券被罚较重。大华被暂停从事证券服务业务 6 个月;华西证券则被暂停保荐资格 6 个月。目前,相关资格均已恢复。
除了大华与华西证券,还有多家中介机构因金通灵而被 ” 点名 “。
2017~2022 年间,曾经为金通灵提供服务的东吴证券、国海证券、光大证券也纷纷收到罚单。而且,除东吴证券被罚系因在金通灵 2021 年非公开发行债券项目中未勤勉尽责以外,其余券商所涉问题均与持续督导阶段高度相关。
记者了解到,监管严查之下,中介机构纷纷加大精力投入合规环节。来自多家投行的保代表示,其所在公司已经全面加大股权项目尽职调查力度,尤其关注此前投入较少的持续督导期间。” 过去,持续督导期间,有时候保代一个人去到企业转一转即算尽调完成,现在则会派多人仔细尽职调查。”
会计所审计师们同样向记者表示,其所在机构已加大精力投入。” 流程方面,在既有复核环节的基础上,新增独立复核流程;一线审计方面,加派人手,适当延长审计时间。” 有资深审计师告诉记者。
行政 + 民事 + 刑事 ” 处罚三件套 ” 成标配
一个值得关注的信号是:对于严重违法违规的上市公司,行政 + 民事 + 刑事的 ” 处罚三件套 ” 正在成为标配。
记者梳理发现,此次被送上刑事法庭的金通灵,已经是今年以来至少第 9 家涉及刑事责任的 A 股上市公司。实际上,仅仅 7 月 1 日至 7 月 17 日的短短 17 天内,涉刑的上市公司即有 5 家。
7 月 11 日晚间,ST 起步公告称,公司及前任董事长、总经理、副总裁、董秘、财务总监共 5 名高管及 1 名供应链总监,集体被起诉。ST 起步及其主要责任人被指涉嫌涉嫌欺诈发行证券罪、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
同日,ST 东时发布公告,表示其实控人徐雄因犯操纵证券市场罪,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 6 年 6 个月,并处罚金 1.7 亿元。
7 月 7 日晚间,瑞斯康达公告称,因涉嫌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其董事长兼总经理李月杰、董事朱春城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其中朱春城已被取保候审。
7 月 4 日晚间,锦州港发布公告,其副总裁宁鸿鹏、曹成被辽宁省锦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决定逮捕。
更早之前,6 月,博天环境实控人赵笠钧因涉嫌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被北京市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卓翼科技控股股东兼实控人夏传武、红星美凯龙原执行总裁高爽、金运激光实控人梁伟等也于今年相继被判刑。
在清华大学国家金融研究院院长、清华大学五道口金融学院副院长田轩看来,违规上市公司 ” 首恶 ” 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能够及时制止他们的严重违法行为继续蔓延,防止更多投资者受到误导,保障证券市场交易的公平、公正和透明;也是对投资者合法权益的保护,让投资者在相对安全、可靠的市场环境中进行投资活动。同时,能够强化法律权威,给其他上市公司敲响警钟,促使各公司加强内部管理和监督机制,完善公司治理,避免类似事件再次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