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卓朗科技(600225)股票索赔案持续进行中,符合索赔条件的投资者可以继续报名参与索赔,拿起法律武器进行维权。

卓朗科技(600225)披露《关于投资者诉讼进展及新增情况的公告》,公司收到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应诉通知书等文件。目前,本案件已召开庭前会议,进行了证据交换。

宋大烨诉公司证券虚假陈述案件,变更诉请:判令被告赔偿原告经济损失由10,000元变更为96,187.93元。任益巧诉公司证券虚假陈述案件,变更诉请:判令被告赔偿原告经济损失由2,929,940.32元变更为2,940,546.29元。

案情回溯

2024年12月26日,卓朗科技(600225)公告称,收到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

在2019年9月21日至2024年3月14日之间买入卓朗科技(600225)股票,并在2024年3月15日之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股票的投资者,可提起诉讼。(最终以法院判决为准)

此外,团队曾代理以及正在代理的投资者索赔上市公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件: 金洲慈航、中天能源、天海防务、搜于特、海南机场、华鼎股份、特发信息、花王股份、岩石股份、新纶新材、雅本化学、仁智股份、每日互动、豆神教育、江苏吴中、元道通信、维康药业、未来股份、东尼电子等案件。


卓朗科技(600225)股票索赔案持续进行,受损投资者可继续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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