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3日晚,*ST苏吴(原江苏吴中)发布公告,披露公司收到证监会《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因存在多项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行为,公司及相关责任人拟被罚款合计超3000万元。这是继今年2月26日公司被立案、5月15日董事长因同类问题被立案后,监管部门对此事的进一步处理进展。

三大违法事实浮出水面

经查,*ST苏吴及相关人员的违法违规行为主要包括三方面:

• 未如实披露实际控制人:2018年2月,公司控股股东股权变更后,钱群山实际成为实际控制人,但2018年至2023年年度报告均虚假披露钱群英为实际控制人,构成虚假记载。

贸易业务,累计虚增营业收入超17.7亿元,对应虚增利润总额超7599万元,各年度虚增利润占披露利润比例最高达51.65%。

• 未披露关联方资金占用:同期通过虚假贸易支付采购款等形式,向关联方提供非经营性资金,却未在年度报告中披露,构成重大遗漏。

重大违法强制退市预警

上述违法事项将触及《上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5.2 条第一款第(六)项规定的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 可能被实施重大违法强制退市。 公司股票自 2025 年 7 月 14 日起将被上交所叠加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如公司后续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根据正式的处罚决定书结论,公司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公司股票将被终止上市。

投资者索赔通道开启

25年2月27日后卖出或仍持有该股而亏损的投资者,符合初步索赔条件。

投资者可通过“”公号登记索赔,需准备身份证复印件、证券账户确认单(营业部盖章)、涉案股票对账单(自首笔买入至今,营业部盖章)等材料。需注意,索赔诉讼时效为三年,超期将丧失胜诉权,且最终索赔条件以法院认定为准。

此次事件再次凸显信息披露合规对上市公司的重要性,也为投资者敲响警钟:面对信披违规受损情况,应及时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身权益。


退市预警!江苏吴中领证监会巨额预罚单,投资者索赔条件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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