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 月 10 日,浙版传媒发布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浙版传媒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于 2025 年 7 月 10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长程为民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关于召开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值得关注的是,2024 年 10 月 17 日,浙版传媒发布 ” 上交所关于对浙江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及有关责任人予以监管警示的决定 “。

经查明,2024 年 8 月期间,有多名投资者在上证 e 互动平台向浙版传媒提问,询问公司与游戏《黑神话:悟空》有何业务关系,是否参与收益分成。2024 年 8 月 19 日,公司在上证 e 互动平台回复称,公司旗下浙江出版集团数字传媒有限公司是游戏《黑神话:悟空》出版方,但未就是否参与游戏收益分成等投资者关心的重要内容予以回应。

回复披露后,8 月 20 日、8 月 21 日公司股价连续两个交易日涨停并触及涨幅异常波动。经监管督促,公司于 8 月 21 日晚间披露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暨风险提示公告称,公司仅为游戏《黑神话:悟空》出版方,提供游戏内容审核、出版申报及出版号申领服务,不参与游戏收益分成,获取出版收入不超过 100 万元,占公司 2024 年上半年营业收入、净利润不到 1%,占比较低,对公司影响较小。公司披露上述公告后,公司股价自 8 月 22 日起连续 4 个交易日下跌,累计跌幅为 25.93%,并于 8 月 26 日触及跌幅异常波动。

在《黑神话:悟空》相关概念处于市场高度关注的热点时期,上市公司在上证 e 互动等渠道发布相关信息时应当审慎、客观,确保发布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并充分提示风险,避免对投资者产生误导。公司在上证 e 互动平台就涉及公司热点概念问题有选择性回复,未就投资者关心的是否参与游戏分成这一关键信息予以回应,发布信息不准确、不完整,可能对投资者决策产生误导。经监管督促后,公司才予以补充披露并提示相关风险。

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和情节,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 13.2.1 条、第 13.2.2 条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和监管措施实施办法》有关规定,上交所作出如下监管措施决定:

对浙版传媒及时任董事会秘书李伟毅予以监管警示。

对此,已( 含当日 ) 期间买入,并在 2024 年 8 月 22 日收盘时持有浙版传媒股票的受损投资者,可通过公号 ” “(:99)报名,免费参与索赔。获赔前无任何费用。

天眼查显示,浙版传媒参与招投标项目 363 次;知识产权方面有商标信息 54 条;此外企业还拥有行政许可 5 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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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版传媒董事会通过两项议案,此前信披或存问题股民可报名挽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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