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 月 11 日,*ST 贤丰发布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据公告,*ST 贤丰(证券简称:*ST 贤丰,证券代码:002141)股票交易价格连续 3 个交易日(2025 年 6 月 9 日、10 日、11 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1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针对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司对有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并询问了公司控股股东贤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广东贤丰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 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 “)、实际控制人,现将相关情况说明如下: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除已公告的事项外,公司近期经营情况正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经核查,除已按规定披露的事项外,公司不存在其他关于本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其他关于本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经核查,股票异常波动期间,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实际控制人未买卖公司股票。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值得关注的是,3 月 23 日,*ST 贤丰发布关于收到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的公告。

公告显示,公司于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以下简称 ” 中国证监会广东局 “)下发的广东证监处罚字 [ 2025 ] 4 号《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以下简称 ” 事先告知书 “)。

经查明,*ST 贤丰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的事实如下:一、*ST 贤丰披露的 2023 年一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二、*ST 贤丰披露的 2023 年三季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

综合考虑本案违法行为持续时间、当事人积极配合调查及提供材料、公司已追溯调整相关财务数据等情况,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及社会危害程度,依据《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广东证监局拟决定:一、对 *ST 贤丰给予警告,并处以 400 万元罚款;二、对韩桃子、张扬羽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 万元罚款;三、对丁晨、谢文彬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 120 万元罚款;四、对黄卫华给予警告,并处以 100 万元罚款。

相关规定,上市公司信披不及时、不准确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受损投资者可依法索赔。凡是在 2023 年 4 月 28 日至 2024 年 1 月 30 日期间买入,且在 2024 年 1 月 30 日收盘时持有 *ST 贤丰股票的受损投资者可以报名参加索赔。免费报名关注公号 ” ” ( :88 ) 进行索赔登记。获赔前无任何费用。

天眼查显示,*ST 贤丰参与招投标项目 12 次;知识产权方面有专利信息 9 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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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贤丰股票交易异常波动,预处罚已下达受损股民可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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