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公告
2025年5月31日,京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或京蓝科技)披露,收到中国证监会的《立案告知书》。
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证券法》《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决定对公司立案。
目前,尚不清楚涉嫌何具体违法行为,有待中国证监会进一步调查结论。不过,公司曾于2023年因信披违法被处罚,并遭到股民索赔。
2023年11月24日,京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披露称收到中国证监会黑龙江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
经查明,京蓝科技因商誉减值信息未按规定披露等行为,被监管局处罚300万元。
根据证券法以及最新的司法解释,有证据证明信息披露义务人实施虚假陈述的,因此受损的投资者可以依法起诉索赔,索赔范围包括:投资差额、佣金、印花税。
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该公司股票而遭受损失的投资者;
以及在2025年5月31日之前买入,且在2025年5月31日之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该公司股票而遭受损失的投资者;或可依法尝试主张索赔。
当然,这也只是投资者的诉权,是否有因果关系及能否得到支持仍需要由法院审理作出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