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定县人民法院在受理一起涉企买卖合同纠纷案件中,秉持“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理念在庭前与双方当事人高效沟通后,实现了案结事了,结案息诉的良好办案效果。

2021年,原告贵定某商贸公司根据被告贵州某医药公金并给付资金占用费和承担案件受理费。

及时向原告履行付款义务。经法官释法,其承诺核对款项后会逐渐汇款。在承办法官与原告联系后,双方解除误会并表示愿意调解。调解过程中,原被告双方就“先款后票”还是“先票后款”产生争议。为此,承办法官对双方当事人进行了释法明理,经过耐心说理,细心劝导后,被告在庭前主动向原告履行了货款支付义务,原告以被告已付清货款为由向人民法院提出了撤诉申请,最终该案纠纷得以圆满化解。

该案是贵定县人民法院深化“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理念的生动实践,通过庭前沟通和调解降低了企业解纷成本,促成了双方和解,助力于企业间持续发展,彰显了司法柔性解纷优势。贵定县人民法院将持续完善涉企纠纷多元化解机制,为市场主体提供更加高效、便捷的司法服务,以法治力量护航市场经济高质量发展。

原标题:《高效沟通促和谐,司法护航助营商》


高效沟通促和谐,司法护航助营商

股盾网提醒您: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

上一篇:
下一篇:

热点文章




价值投资者指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