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5月18日,北京合众思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处罚字〔2023〕35号)。
经查明,合众思壮违法事实如下:
合众思壮通过虚构雷达相关业务虚增收入、成本和利润,虚构专网通信业务虚增收入、成本和利润,虚构软件销售和技术服务费收入,跨期确认票据贴现费用,导致连续四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
依据《证券法》及最高院司法解释,信息披露义务人实施虚假陈述,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暂定于2018年3月28日至2022年5月10日之间买入合众思壮(002383)股票,并且在2022年5月10日收盘时仍持有而亏损的投资者(索赔条件以法院认定为准)可准备材料申报股票索赔维权。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证券交易市场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范围,以原告因虚假陈述而实际发生的损失为限。原告实际损失包括投资差额损失、投资差额损失部分的佣金和印花税。
【索赔流程】
1、准备索赔证据材料
(1)身份证复印件;(2)《证券账户查询确认单》;(3)加盖证券公司营业部印章的待索赔股票对账单(自首次买入之日打印至今》;
2、递交证据材料
3、办理委托手续
我们收到您的证据材料并审核后,会将相关委托文件、诉讼文书等材料发送给您,待您签字并按手印后请邮
4、后续诉讼事宜由我们处理
您的委托文件是否签收、您的案件是否立案、您的案件何时开庭、判决结果等后续进展,我们会通知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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