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ST中安索赔案变更管辖法院 尚未诉讼股民需向武汉中院起诉
ST中安索赔案 中介机构承担部分连带责任
2021年5月21日,ST中安示范案例迎来终审判决,这也是首例中介机构按比例连带承担赔偿责任终审判决,*ST中安案二审现逆转,瑞华、招商证券分别按照15%和25%承担连带责任。在*ST中安虚假陈述案的一审判决中,法院判决招商证券和瑞华均在债务全额本息范围内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ST中安索赔条件分析
ST中安平行案件会参考示范案例进行判决,尚未提起索赔诉讼的仍可继续参与,ST中安索赔时段为:凡在2014年6月11日至2016年12月24日(含当天)期间买入ST中安,且于2016年12月25日及之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该股票的受损投资者具备索赔资格(最终条件以法院判决为准
【股民所需材料清单】
1、打印《对账单》并加盖业务章或公章,(打印时间跨度:从首次购入日至打印日);
2、打印账户“开户确认单”或“账户信息表”;
3、身份证复印件与原件一致的公证书。
讼的,可能丧失胜诉权,将不能索赔,请未诉股民相互转告,勿错失时效,遗憾败诉。
代理的证券虚假陈述案件原告顺利获赔案例:大智慧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抚顺特钢虚假陈述责任纠纷;天下秀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方正科技虚假陈述责任纠纷;超华科技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中安科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方正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保千里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上海普天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中毅达虚假陈述责任纠纷;宝利国际虚假陈述责任纠纷…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