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长朋友注意了

  日前

  邢台经济开发区发布

  邢台经济开发区社会事务局

  关于规范

  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的公告

为规范义务教育学校发展,根据国家和省、市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有关文件要求,进一步提高全区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水平,健全公平入学的长效机制,维护好招生秩序,现将有关招生工作要求公告如下:

  01

  各民办学校要严格按照在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招生简章和广告在规定的时间内开展招生宣传工作。

  02

各中小学不得违反“公民同招”要求提前招生,或借转学名义变相掐尖招生。

  03

  严格按照教育主管部门核定的招生计划人数进行招生,不得超计划招生和违规跨片或跨区域招生。

  04

严格遵守免试入学规定,不得使用考试、面试、测试、测评、竞赛、面谈或者任何变相形式选拔学生,自行组织或与社会培训机构联合组织以选拔生源为目的的各类考试。

  05

严禁采用社会培训机构的各类考试结果作为招生依据或参考,以各类考试、竞赛、培训成绩或证书等作为招生依据或参考。

  06

  严禁在学校最终确认学位前收取各种名义费用(含保证金等),不收取未经批准和公示的收费项目,不跨学期预收学费或超标准收取费用。

  07

规范学籍管理,严禁出现人籍分离、空挂学籍、学籍造假等现象。

  区社会事务局将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和教育部提出的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十项严禁”纪律,健全违规招生查处和责任追究机制,畅通违规举报和申诉受理渠道,及时纠正和严肃查处各种违规违纪招生行为。

监督举

  邢台经济开发区社会事务局

  2023年4月21日


事关中小学招生入学!邢台一区发布重要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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