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广州浪奇可谓登上了上市公司热门头条,在资本市场上激起了浪花朵朵,主要源于一则“存货失踪”的公告。9月28日,广州浪奇公告了一条存货涉及风险的消息,5.72亿元的存货无缘无故的“失踪”让人惊奇万分,案件离奇程度丝毫不亚于獐子岛的“扇贝游走”事件。

我们大致回顾一下案件的基本情况:

9月28日,广州浪奇公告存放在江苏省南通市如东县的江苏鸿燊物流有限公司库内4.53亿元存货、存放在江苏省大丰港二期码头江苏辉丰石化有限公司库区的1.19亿元的存货均无法正常开展货物盘点及抽样检测工作,也无法办理提货年 6 月辉丰盘点表》也未加盖过辉丰公司印章,该盘点表上的印章与辉丰公司印章不一致。

广州浪奇表示正在整理完善相关证据,尽快采取包括诉讼、向公安机关报案在内的司法措施,同时将根据相关证据对前述仓库存货补提甚至全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公告详情如下:

对于广州浪奇与两家仓储公司各自的说法,俨然又是一个罗生门事件。但不管怎样,这么大金额的存货确实就这样无缘无故没了,公司公告也没有说明事件的前因后果以及过程中所存在的问题,寥寥几句就像要接受巨额存货遗失的事实,承担相关的损失的样子,这难怪在市场上引起强烈的猜疑和评论。

我们可以简单看看几条:

(1)广州浪奇近6亿存货“蒸发”是一个骗局?

(2)广州浪奇“消失的存货”背后:仓储地的关联之谜和大换血的管理层

(3)*ST辉丰回应广州浪奇存货失踪:印章假的 我也要报案

(4)广州浪奇存货“失踪”后 应收款安全系数几何?

因公司没有具体披露存货遗失是何原因造成,市场上充满着各种推理和评论,从公司财务造假、管理层巨变引发的财务问题暴露、以及公司内部管理问题等,最后还延伸到基于公司的管理混乱,对其巨额的应收账款余额的安全性也产生质疑。

既然公司目前没有说明详细的原因,我们也不去猜测。但是不管怎样,出现这样的事件,内部管理的问题肯定是逃脱不了的。仓储公司不承认有仓储保管的义务,说明很有可能公司在仓储签约的过程中存在合同造假,相关业务办理过程中存在仓储合同主体并没有真正落到实处的问题,说得更严重一点,是公司内部管理不严导致合同诈骗损失。

鉴于供应链运营服务企业也是要和很多第三方货代或物流商进行合作,需要将货物存放在第三方仓库,因此我们想结合广州浪奇的案例谈谈对供应链运营企业的警示意义以及在后续业务中如何规避相应的风险。

我们来分析还原一下广州浪奇的业务过程:广州浪奇既然说有货物存放在上述两家仓库,就说明双方肯定有相应的仓储协议,以及相应的入仓单和盘点凭证。但两家公司却说没有保管广州浪奇的货物,没有仓储保管关系。这就说明要么是仓储公司撒谎不承认,要么是广州浪奇的仓储合同和进仓单是伪造的。虽然公告并没有说明是那种情况,但后者的可能性更大一些。再深入分析一下为什么会造成这种情况,估计是广州浪奇内部管理的问题导致合同主体及存货的保管责任没有落到实处。

就上面的分析,供应链运营企业在物流管理过程中建议注意以下问题:

1、 仓储合同签订时,供应链运营企业最好不要一个人全程包办仓储过程中所有的问题,最好根据工作分工和职责,由不同的人员或部门来对接仓储合同的签订、货物的入库和盘点等工作。所签订的仓储合同的文本由独立的部门和仓储公司核对和签收,特别要避免供应链企业的合同版本与仓储公司版本不一致的情况。

2、 物流仓储合同的签订初次最好当面进行,甚至还可以拍个视频留存,最好不要在没有任何人员见面的情况下通过邮寄方式签订合同。

3、 验证仓储公司经办人员确实是代表仓储公司签订合同,主要措施有要求对方提供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其他相关经营许可证等。如果还要进一步的话,可以双方采用互汇小额资金进行签约主体和账户的验证。

4、 为避免仓储公司可能的内部管理问题而造成的舞弊风险,应要求仓储公司合同签约、进仓手续办理、出仓提货手续办理不能是同一人全程办理。

5、 供应链企业存放在第三方物流的货物不能长期不动,应该保持日常的进出库状态,同时有独立的物流部门进行不定期的盘点。

以上只是简要列举了一些简要的落实仓储保管主体责任的措施和方法,和大家共同探讨分享,但这些措施并不能完全避免供应链企业和仓储公司自身管理问题而造成的存货管理风险,建议还是要在实际业务过程中进行严格的评估。


广州浪奇存货失踪案给供应链运营企业的风险警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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