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ST东洋再被投资者抱团索赔 4千万连带责任一审被判无效
参照类似胜诉案例,*ST东洋两次被查的索赔条件分别为:一、如果投资者在20
近日,*
个还是一个(也即揭露日如何认定)、是否扣除系统风险和非系统性风险等。
值得注意的是,目前针对*ST东洋第一次被罚的投资者索赔案之所以存在开篇两种可能的索赔区间,主要原因是,多数原告认为2019年1月15日被告发布的《关于深交所问询函的回复公告》无法涵盖证监会认定被告存在的除大股东占资以外的其他虚假陈述行为。不过,被告认为索赔条件只有一个。那么,索赔条件具体以哪个为准目前尚有待法院进一步审理和确定。
往前回顾,2019年9月25日,ST东洋发布公告称收到中国证监会山东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经查明,ST东洋存在两大违法事实:一是未按规定在定期报告及临时报告中披露有关关联交易;二是2016年度报告、2017半年度报告、2017年度报告、2018半年度报告、2018年度报告的个别列报项目存在虚假记载。对此,山东监管局决定:一、责令ST东洋改正,对ST东洋给予警告,并处以罚款60万元;二、对其他责任人员给予警告并处以不同程度的罚款。
委员会山东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ST东洋与东方海洋集团存在非经营性关联资金往来,并且为东方海洋集团及其关联方提供违规担保。而这两项决议不仅未及时公开披露,还未履行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审议程序。此外,*ST东洋涉及多起重大诉讼事项,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所持公司股份被多家法院轮候冻结,但这两项重大事项也并没有对外披露。而且公司未按规定及时披露2019年度业绩预告修正公告。
对于*ST东洋第二次被立案调查,投资者仍能参照开篇的索赔区间核对是否符合预索赔条件,符合条件的投资者亦可进行预索赔报名。
而关于*ST东洋涉及的违规担保案件中,其中有一起案件被认定担保合同无效。4月2日,*ST东洋发布公告称,根据烟台市芝罘区人民法院的判决结果,驳回了华夏银行幸福支行要求*ST东洋承担连带保证责任的诉讼请求,法院认定担保合同无效。也就是说,一审法院判决*ST东洋对华夏银行幸福支行向烟台东琨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借款4,142.75万元无须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相关资料显示,*ST东洋主要从事海水苗种繁育、养殖,水产品加工,生物科技,保税仓储物流以及体外诊断试剂的研发、生产 与销售和检测服务等业务,是一家集海水养殖、冷藏加工、生物制品、医药中间体、科研推广及国际贸易于一体的企业。
Ø 索赔流程:
1、查看交易记录是否符合条件;
2、若符合条件,到证券营业部打印①账户信息表和②对账单(对账起止时间段或统计区间段或查询时间段请务必注明是:含此时间段单个股票或多只股票均可,具体视证券公司系统而定;如果无法显示对账期间,请证券公司工作人员手写并在手写处盖章;如有多个账户且有交易记录的,请按照以上时间分别打印各账户的对账单。
Ø 索赔依据:
1、新《证券法》第八十五条: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按照规定披露信息,或者公告的证券发行文件、定期报告、临时报告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以及保荐人、承销的证券公司及其直接责任人员,应当与发行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但是能够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除外。
2、2003年2月1日(你没有看错,是十七年前的规定)起实施的《关于审理证券市场因虚假陈述引发的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
Ø 类似案例:
《投资诉讼网》平台发布的代理的胜诉案例包括但不限于:佛山照明、美达股份、华鑫股份原大股东、紫鑫药业、海润光伏、上海物贸、上海家化、勤上光电、科伦药业、京天利、大智慧、超华科技、安泰集团、祥源文化、安硕信息、保千里、金亚科技等虚假陈述索赔案、光大证券期货内幕交易索赔案。
Ø 其他索赔股票:
Ø 特别声明:
本文仅供参考,因法律从业人员对法律问题可能存在不同理解,最终以法院认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