果关系等理由向最高院申请再审。
此前证监会下达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记载,2019年度作为控股股东的金花投资通过非关联方与金花股份签订《借款协议》、《财务顾问合同书》、其他关联方西安桑硕和西安鸿辉通过与金花股份及其子公司签订《借款协议》的方式,累计从上市公司拆借资金27,777万元,被证监会认定为非经营性占用并作出处罚,引发投资者维权。
m依法挽回损失。然而,走完这一整套诉讼流程之后,上市公司却忽然申请再审,理由是认为公司虚假陈述行为与投资者损失并无因果关系。
股东未在一个月内解决资金占用问题,触及上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上交所对公司股票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后股价连续三个跌停,触底3.70元/股,股民损失惨重。后续随着资金占用问题的陆续解决,股价复原在K线图上形成一个“V”字形,这种V形反转是股价遭受突然利空和利空迅速释放后的典型反映,突出反映资金占用事项对股价的直接影响,损失因果关系非常直接和明显,因此已经生效的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
根据二级市场历史交易数据测算,上述案涉期间内投资者的买入成本在5.25至10.38元之间,上市公司自行披露资金占用事项之后股价急跌,立即卖出的投资者损失较大。因为后期股价上涨,目前在上述期间内买入并持有的投资者已经盈利,但是该部分投资者仍然是以基准价4.78元作为卖出价并获赔,这种持股盈利又可以获赔是因为股价上涨之后的常见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