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8月7日晚,南卫股份(603880)发布公告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李平及财务总监项琴华收到中国证监会江苏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

据事先告知书,因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企业占用公司资金,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出具否定意见,导致公司股票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并停牌,对公司股票的市场价格有重大影响,在公开披露前属于《证券法》第五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内幕信息。该内幕信息敏感期为2023年3月1日至2023年4月28日。

根据《证券法》第五十一条第一项的规定,公司实控人李平为法定内幕信息知情人,作为公司董事长,其知悉内幕信息的时间不晚于2023年3月10日。财务总监项琴华为法定内幕信息知情人,作为公司财务总监,其知悉内幕信息的时间为2023年3月2日。

江苏监管局认为上述高管作为内幕信息知情人,在内幕信息敏感期内交易“南卫股份”的行为涉嫌违反《证券法》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依据相关规定,拟决定对实控人李平没收违法所得1177.67万元,并处以罚款3533万元;对财务总监项琴华没收违法所得10.17万元,并处以150万元罚款。

一、索赔条件

根据《民法典》、《证券法》及最高人民法院的相关司法解释,上市公司、新三板公司因欺诈发行、财务造假、虚假陈述、内幕交易、操纵股价或者其他重大违法行为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投资者可就投资损失进行股票索赔。

赔偿范围包括:投资差额、佣金、印花税和利息损失等。权益受损的证券投资者可以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民事赔偿诉讼。

23日(含当日)期间买入,并在2024年10月24日之后卖出或仍持有而亏损的,可发起索赔(最终以法院认定为准)。

说明:继续持有股票不影响索赔。上市公司退市与否,都不影响民事索赔,但可能会影响诉讼的进度。而进入破产程序(包括重整、预重整或清算),则影响诉讼进度的可能性会较大。

二、沟通流程

诉讼,曾经购买过该公司股票的证券投资者可以联系索赔事宜。

目前已经有几百只股票可以进行索赔,如想查询您的亏损股票能否索赔及委托索赔事宜,可联系免费咨询。


南卫股份高管内幕交易,股民或可索赔

股盾网提醒您: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

上一篇: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