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4月12日,灵康药业(603669)发布公告称,收到中国证监会西藏监管局出具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 [2023]2号)。证监会拟决定对灵康药业处以一百万元罚款,对实际控制人、董事长陶灵萍处以两百万元罚款,对张俊珂处以一百万元罚款。公司本次收到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

办理索赔登记。

根据灵康药业(603669)公告的情况和法律及司法解释规定,在2021年1月1日至2022年4月29日间买入灵康药业(603669)股票,并且在2022年4月30日(含当日)之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股票的投资者,可以报名索赔(后续根据调查进展可能会有所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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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康药业(603669)拟被证监会行政处罚,投资者可报名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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