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长城(300089)虚假陈述案投资者一审胜诉,股民索赔条件提示

2019年4月29日之间买入文化长城股票,并且在2019年4月29日之后卖出或仍持有该股票的投资者可以提出索赔。

案件回顾:2022年10月11日,广东文化长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简称:文化长城、*ST文化,证券代码:300089

发布《关于公司诉讼仲裁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称公司近日收到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1

粤01民初 2846-2847 号《民事判决书》,法院判决如下:

1、被告广东文化长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 内向原告卓建生赔偿 120,817.38 元;

2、被告蔡廷祥对本判决第一项确定的被告广东文化长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的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3、被告蔡雪凯对本判决第一项确定的被告广东文化长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的债务在20%责任范围内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4、被告吴淡珠对本判决第一项确定的被告广东文化长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的债务在10%责任范围内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此前,2021年9月2日,文化长城因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收到广东证监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21】12 号)。

经查,文化长城存在以下违规行为:

一、文化长城 2017 年年度报告、2018 年半年度报告未按规定披露对外担保,存在重大遗漏;

二、文化长城 2016 年年度报告、2017 年年度报告、2018 年年度报告未按规定披露控股股东等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的关联交易情况,存在重大遗漏;

三、文化长城 2018 年年度报告虚增营业收入及利润,存在虚假记载;

四、文化长城 2018 年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未如实披露对翡翠教育失去控制权情况,存在虚假记载;

五、文化长城 2019 年 7 月 22 日对深交所的回复公告存在虚假记载;

六、文化长城未及时披露子公司股权转让重大变化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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