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5月13日起被深交所暂停上市的*ST凯迪于2019年11月4号发布公告称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
根据此事先告知书显示,*ST凯迪涉嫌信披违法事实多达6项:1)2017年年度报告关于实际控制人的信息披露存在虚假记载;2)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5.88亿元资金往来形成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构成未按规定披露关联交易;3)与关联方之间2.94亿元资金往来形成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构成未按规定披露关联交易;4)未按规定披露约1.3亿元的关联交易;5)未按规定披露8,121.92万元重大债务违约情况;6)借款费用资本化会计处理不当,导致2015年至2017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
根据此前相关公告,凯迪逾期债务共计1,759,323.55万元,占其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919.09%,凯迪公司也正在积极应对面临的风险,不知其能否自救成功,恢复上市。
维权索赔预征集中
根据《证券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证券市场因虚假陈述引发的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上市公司因虚假陈述导致投资者权益受损,应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根据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确定可索赔条件:
第一阶段:2016年4月27日至2019年5月5日期间有买入*ST凯迪股票,并且在2019年5月5日收盘时仍持有该股票的投资者可开始参与索赔。
第二阶段:2017年6月6日至2018年6月28日期间有买入*ST凯迪股票,并且在2018年6月28日收盘时仍持有该股票的投资者可开始参与索赔。
尚未报名的投资人,如果符合前期索赔条件,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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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维权平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