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赔条件

2021年1月日至2021年12月30日之间买入奇信股份,且在2021年12月31日(含当日)及以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者符合索赔条件,具备诉讼索赔的法律基础。

凡符合上述条件的投资者,尽快联系办理索赔手续,并提供以下基础资料:

1、买卖上述股票的全部对账单原件(打印股票交易对账单注意事项:对帐单原件要加盖证券公司营业部印章,从投资者首笔买入开始一直打到最后一笔卖出,未卖出者要打出目前的股票库存股的情况);

2、证券账户开户确认单,由证券公司营业部盖章(对账单上能打出身份证号码的,可不提交开户确认单);

3、身份证复印件;

索赔依据

公司于2022年4月1日发布了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收到中国证监员会立案告知书的公告。根据我国证券法、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2022年3月28日,公司发布已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

索赔损失

预计可赔损失包括

1

投资差额损失(自实施日计算至基准日或卖出日);

2

所涉资金的佣金和印花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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奇信股份(002781)股民征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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