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通知
海量数据(603)的索赔诉讼事项,本团队将继续受海量数据(603)投资者相关索赔纠纷的代理,请符合索赔条件的投资者尽快与本团队取得联系。
索赔依据
2022年6月16日,海量数据(603)公告,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陈志敏先生、朱华威女士于2022年6月15日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立案告知书》(证监立案字:0142022016)。因公司涉嫌持股变动信息披露违法违规及限制期交易,中国证监会决定对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立案。
索赔条件
初步认为,凡是:
于2022年6月16日之前买入海量数据(603)股票,并且在2022年6月16日及之后卖出或继续持有且亏损的投资者,目前可准备提起索赔。
材料准备
一、买卖上述股票全部对账单或交割单原件;
打印股票交易对账单注意事项:对账单原件需要加盖证券公司营业部印章,对账单内容包括:投资者姓名、身份证号码、证券账户号码、买卖股票的时间、价格、证券代码、股数、佣金印花税等信息,目前仍持有该股票的投资者还须出具库存股的情况。
二、投资者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三、证券账户开户确认证明原件;
四、委托代理协议、授权委托书及信息确认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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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队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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