步森股份索赔最新消息,公司银行账户部分资金解除冻结
2023年3月9日,002569ST步森发布《关于公司银行账户部分资金解除冻结的公告》称,2022年7月23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载《关于公司银行账户被冻结的公告》,披露了公司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诸暨枫桥分理处开设的银行账户被冻结事项。公司2023年3月8日获悉,上述银行账户部分资金被解除冻结。
此前步森股份多次因信披违法违规行为被证监会处罚:
公司借款1亿元提供担保的情况;2、未及时披露为徐茂栋实际控制企业天马股份向深圳前海汇能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借款1亿元提供担保的情况。
二、2022年6月9日,ST步森再次收到证监会浙江证监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经证监会查明,存在以下违法事实:1、股权转让事项未按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2、未及时披露《和解协议》。
三、2022年11月11日,ST步森又因涉嫌未按规定披露重大事件等,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告知书》。
证监会正式处罚下达后,就遭到了大批投资者索赔。根据步森股份《2022年半年度报告》显示,投资者索赔案涉诉金额达1066.17万元,其中已有投资者调解获赔。
2023年3月8日,向绍兴市中级人民法院新提交了一批002569ST步森投资者索赔立案材料。自步森股份第一次被证监会立案调查起,团队收到投资者索赔登记,已代理了多批投资者索赔,步森股份已和部分投资者调解赔偿。诉讼时效还剩不足5个月。法院遵循“不告不理”原则,符合索赔条件的受损的普通投资者和机构投资者可及时通过“
步森股份索赔条件,ST步森索赔案登记条件
符合以下任意一种情况的可参加索赔:
1、2017年10月25日至2019年8月23日间买入002569步森股份,且在2019年8月24日(含当日)之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者
2、2017年10月31日至2018年6月4日间买入002569步森股份,且在2018年6月5日(含当日)之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者
3、2019年9月12日至2021年4月29日间买入002569步森股份,且在2021年4月30日(含当日)之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者
4、2019年9月12日至2021年12月3日间买入002569步森股份,且在2021年12月4日(含当日)之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者
5、2022年11月11日收盘时仍持有002569步森股份的投资者
以上步森股份索赔登记条件
步森股份案情最新进展,步森股份诉讼最新消息
法院立案审理中,部分投资者调解获赔。
步森股份违规依据
1月14日,步森股份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收到中国证监会
2021年12月3日,步森股份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告知书》(证监立案字01120210013号)。
2022年4月8日,步森股份及相关当事人收到中国证监会浙江证监局下发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浙处罚字[2022]9号)
2022年6月9日,步森股份收到中国证监会浙江证监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22]27号)。
2022年11月11日,步森股份因公司涉嫌未按规定披露重大事件等,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告知书》(证监立案字01120220018号)。
步森股份索赔办法,步森股份索赔程序
步森股份索赔提供材料
1、证券营业部盖业务章的资金对账单(第一笔买入~打印当天);
2、证券营业部盖章的账户查询确认单;
3、身份证复印件;
张的损失范围
根据《证券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上市公司因信息披露违法被证监会处罚,受损的普通投资者和机构投资者可以依法起诉索赔,索赔范围包括投资差额、佣金、印花税损失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