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投资者朋友、各位股民朋友:
2023年1月30日晚,荣联科技发布公告,称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出的《立案告知书》。同日,荣联科技还发布公告称收到证监会北京监管局下发的《警示函》,《警示函》载明,荣联科技存在未及时披露关联交易等违法违规情形。【索赔条件】
结合上述基本事实,我们初步认为,满足如下条件的投资者,可以考虑索赔,供您参考:于2023年1月30日之前(含当日)买入,并于2023年1月31日之后(含当日)卖出或继续持有的。【索赔方案】
州、昆明、合肥等15个城市设立分所,国外包括美国、新加坡、印度、印度尼西亚、孟加拉、菲律宾、尼泊尔、尼日利亚、越南(河内、芽庄)、日本(东京、大阪、札幌)、泰国等11个国家设立办公室,已发展成为在“一债券、投资类纠纷案件。截止目前,团队已向华泽钴镍、长园集团、中毅达、上海普天、雅百特、大智慧等上市公司发起证券虚假陈述损害索赔,均获得胜诉。本团队还代理投资者参与中安消债券索赔,同样获得胜诉,帮助大量投资者挽回了高额损失。相信我们一定能为您提供专业的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