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A股迎来2021年度报告披露潮,其中多家公司涉及证券虚假陈述纠纷。对于广大参与证券虚假陈述诉讼的投资者来说,上市公司盈利意味着公司具有赔付能力。维权团队特意整理部分涉及证券虚假陈述纠纷案件的上市公司年报信息,供广大投资者了解公司经营情况和案件进展。

一、常山药业(300255)–业绩微降,7起投资者索赔案件,公司均调解结案并完成支付

4月20日,河北常山生化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常山药业”)发布《2021年年度报告》,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96,805.08万元,较上年增长25.56%;实现归属于上司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3,357.38万元,较上年下降7.62%。维权团队认为,常山药业业绩较为稳定,有利于投资者索赔。

常山药业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事因常山药业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行为,常山药业于2018年5月21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下发的《调查通知书》(编号:冀证调查字2018023号)。2020年12月28日,公司及公司实际控制人高树华收到中国证监会河北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204号),证监会认定常山药业28号公告披露的内容,是常山药业通过互联网公开渠道检索到证券公司研究报告后,选择性引用部分数据,未注明数据来源及充分揭示市场风险,存在不准确、不完整的情形,致使或可能致使投资者对其投资行为发生错误判断,足以对投资。

在年度报告中,常山药业披露了公司涉及证券虚假陈述案件的情况,2021年,共有7名原告以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为由提起诉讼,公司涉案金额90.08万元,最终7起案件均以调解结案,常山药业公司向7名原告支付补偿金及其他费用共计43.09万元,公司已就上述7起案件全部完成支付。维权团队提醒,符合条件股民尽快参与索赔。

二、中超控股(002471)–业绩大幅增长,拟被证监会处罚将面临投资者索赔

4月20日,江苏中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超控股”)发布《2021年年度报告》,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587991.96万元,较上年增长8.19%;实现归属于上司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739.43万元,较上年上升150.17%。维权团队认为,中超控股业绩大幅增长,有利于投资者索赔。

中超控股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事因中超控股信息披露违法违规,中超控股以及公司实际控制人杨飞于2021年11月22日分别收到证监会《立案告知书》(编号:证监立案字0102021008号)、《立案告知书》(编号:证监立案字0102021009号),因公司及杨飞先生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证监会决定立案。2022年4月1日,公司收到证监会江苏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苏证监罚字【2022】3号),江苏证监局认定中超控股涉嫌存日-2021年11月22日期间买入中超控股股票,无论在2021年11月23日之后是否卖出的投资者,可发起索赔。

三、*ST同洲(002052)–业绩连年亏损,10名投资者索赔1120万元案件尚未判决

4月20日,深圳市同洲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ST同洲”)发布《2021年年度报告》,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39,244,438.79元,较上年下降51.73%;实现归属于上司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85,721,184.21元,较上年下降20.79%。维权团队认为,*ST同洲业绩连续亏损,投资者诉讼宜趁早。

*ST同洲于2019年10月15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调查通知书》(深证调查通字[2019]345号)。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有关规定,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进行立案调查。2021年7月8日,公司收到深圳证监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19年10月25日期间买入同洲电子股票,无论在2019年10月26日之后是否卖出的投资者,可发起索赔。

维权团队提醒,因*ST同洲2014年度虚减净利润2,630万元,2015年度虚增净利润11,022.16万元,2016年度虚减净利润4,203.44万元,导致*ST同洲披露的2014年、2015年、2016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后*ST同洲面临投资者索赔。公司在2021年年度报告中披露了相关诉讼情况,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已经受理曾琴等共10名投资者诉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系列案,原告起诉金额1120.24万元,该系列案件未判决,待开庭。


股民索赔案公司年报:常山药业盈利,中超控股增长,*ST同洲亏损

股盾网提醒您: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

上一篇: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