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月 30 日,建艺集团发布关于收到《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的公告。

公告显示,2025 年 3 月 28 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深圳监管局出具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2025〕8 号)。

经查明,建艺集团涉嫌存在以下违法事实:建艺集团因与恒大集团相关子公司或项目公司签署施工合同,形成对恒大集团的债权,恒大集团无法偿还到期债务,双方采用以房产抵债方式进行债务重组。2022 年 5 月 10 日、2023 年 2 月 13 日,建艺集团分别与恒大集团子公司深圳市万京投资有限公司、新疆卓沣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乌鲁木齐新云岳置业有限公司开展以房抵债交易,交易金额合计 3906.14 万元,占公司 2021 年经审计净资产的 27%,属于《证券法》第八十条第一款和第二款第三项规定应及时披露的事项,但公司未按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经自查,于 2023 年 8 月 7 日予以补充披露。

上述事实,有询问笔录、相关公告、情况说明及合同、业务单据、OA 审批单等证据证明。

结合公司存在配合调查等情节,以及相关责任人员的任职期间、职责分工和履职等情况,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依据《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深圳证监局拟作出以下决定:1、对建艺集团给予警告,并处以 150 万元罚款;2、对唐亮给予警告,并处以 60 万元罚款;3、对张有文给予警告,并处以 40 万元罚款;4、对林振栋给予警告,并处以 30 万元罚款。

索赔。凡是在上市后至 2024 年 12 月 23 日之间买入,并在 2024 年 12 月 23 日收盘时继续持有建艺集团股票的受损投资者可以索赔,可通过公号 ” “(:66)报名,免费参与索赔。获赔前无任何费用。

天眼查显示,建艺集团位于广东省深圳市,是一家以从事建筑装饰、装修和其他建筑业为主的企业。

查看原文


建艺集团信披违法违规拟被罚150万元,或还面临受损股民索赔

股盾网提醒您: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

上一篇:
下一篇:

热点文章




价值投资者指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