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通知

高鸿股份(000851)的索赔诉讼事项,本团队将继续受高鸿股份(000851)投资者相关索赔纠纷的代理,请符合索赔条件的投资者尽快与本团队取得联系。

索赔依据2024年7月31日,高鸿股份(000851)

公告,公司于2024年07月30日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编号:证监立案字0382024092号),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

2024年4月30日,高鸿股份(000851)发布2023年年度报告。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3年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为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报告出具了无法表示审计意见。公司2019年度至2023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持续为负。高鸿股份存在重大诉讼,截止报告日总涉案金额8.92亿元,重大诉讼结果具有重大不确定性。会计师事务所认为这些事项或情况,表明存在可能导致对高鸿股份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重大不确定性。
索赔条件

初步认为:

于2024年4月30日之前买入高鸿股份(000851)股票,并且在2024年4月30日及之后卖出或继续持有且亏损的投资者,目前可准备提起索赔。

材料准备

一、买卖上述股票全部对账单或交割单原件;

打印股票交易对账单注意事项:对账单原件需要加盖证券公司营业部印章,对账单内容包括:投资者姓名、身份证号码、证券账户号码、买卖股票的时间、价格、证券代码、股数、佣金印花税等信息,目前仍持有该股票的投资者还须出具库存股的情况。

二、投资者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三、证券账户开户确认证明原件;

四、委托代理协议、授权委托书及信息确认函

采取风险代理,投资者

团队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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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鸿股份(000851)投资者索赔征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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