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良银1,黄 俊2
(1. 上海对外经贸大学会计学院,上海 201620;
2. 上海财经大学会计与财务研究院,上海 200433)
如何保护中小投资者的权益一直是我国资本市场的难题。现实中,上市公司信息度出发,通过探讨证券代表人诉讼制度对投资者权益保护的有效性及其对公司治理的影响,有助于拓展关于投资者法律保护的相关研究。
》,以中国A股上市公司为样本,选取证券代表人诉讼制度施行前后三日的窗口期,通过事件研究法检验了资本市场对证券代表人诉讼制度的反应。研究发现,市场对证券代表人诉讼制度作出了显著的正面反应,市场累计超额收益平均达到0.8%的水平,说明投资者预期该制度能够保护中小股东的权益,发挥公司治理作用。进一步的作用机制检验揭示,证券代表人诉讼制度施行后,独立董事离职和发表非赞成意见的数量显著上升,这标志着独立董事的监督职能得到了强化。同时,证券代表人诉讼制度实施以后,中小股东在股吧中更加积极地参与公司事务讨论,针对公司的发帖数和评论数显著增加,说明这一制度也增强了中小股东的监督作用。异质性检验结果显示,在独立董事比例低、代理成本高以及机构投资者持股比例低的公司中,证券代表人诉讼制度产生的正面的市场反应更显著。这一结果表明对于治理相对差的公司,投资者预期证券代表人诉讼制度会提高此类公司的治理质量,进而产生更为积极的影响。
基于研究结论,本文提出以下的政策建议:监管部门应通过加强投资者教育和强化与中小投资者的沟通与交流等方式引导投资者积极利用证券代表人诉讼制度来保护自身权益。同时,监管部门要进一步强化投服中心对证券代表人诉讼制度的支撑作用,提高投服中心的专业能力和服务质量,建立完善的、面向投资者的服务系统。企业要积极主动完善公司治理机制,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加强与投资者之间的信息沟通,以增强投资者对公司的信任。
关键词:中小投资者保护;证券代表人诉讼制度;公司治理;市场反应
(原文刊发于《当代财经》
2024年第11期)
江西财经大学杂志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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