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续收到赔偿款。值得注意的是,该案诉讼时效将于今年12月24日到期,目前剩余时间不足30天。
红棉股份于2021年12月24日收到广东证监局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经查明,公司在2018年至2019年期间虚增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利润及虚增存货,导致其2018年年报、2019年年报存在虚假记载。同时,公司在2018年至2019年期间未按规定披露关联方资金往来及相关的关联交易情况,故其2018年年报、2019年年报亦存在重大遗漏。鉴于此,中国证监会对公司及相关责任人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罚款。
8日之后卖出或仍持有该股票的受损投资者,在诉讼时效内可向公司提起民事赔偿诉讼。符合条件的投资者,可通过公号“”(:11)报名,参与索赔。考虑到股民索赔诉讼涉及程序较多,符合条件的投资者应注意诉讼时效,及时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业绩方面,红棉股份三季报显示,2024年前三季度,公司营收约为15.84亿元,同比减少25.62%;但在营收下滑的背景下,公司的净利润却实现了显著增长。具体而言,公司前三季度归母净利润约为6159万元,同比增加201.8%。其中,第三季度归母净利润为2408.89万元,同比增长268.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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