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公开客户端、网上公开首页都能找到我们!
2024年6月29日,海越能源公告收到证监会《立案告知书》。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
此前2023年6月6日,海越能源公告收到证监会浙江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关于对海越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铜川汇能鑫能源有限公司、王彬、曾佳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经查,海越能源存在以下违规行为:
一、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未及时披露
2022 年,公司存在通过供应商与控股股东铜川汇能鑫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铜川汇能鑫或控股股东)的关联方发生资金往来的情况,构成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2022 年度资金占用累计发生金额 5.54 亿元,2022年度偿还累计发生金额 1.98 亿元,2022 年期末资金占用余额 3.56 亿元。海越能源未按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截至 2023 年 4 月底,资金占用款项已归还。
二、财务信息披露不准确
公司未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第三十四条的规定,按照业务实质对公司 2022 年部分贸易业务采取净额法确认收入,导致公司 2022 年一季报、半年报、三季报存在营业收入错报的情形。
4月15日到2023年4月29日之间买入海越能源股票,并在2023年4月29日之后卖出或持有股票的投资者,目前还可发起索赔。
2024年9月13日晚,银江技术公告于2024年9月13日收到证监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证监立案字01120240033号),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证监会决定立案。
2024年4月30日,银江技术发布《关于银江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的专项说明》,称接受委托,对银江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进行了审计,并于2024年4月29日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7日到2024年4月30日之间买入银江技术股票,并且在2024年4月30日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股票的投资者,还可发起索赔。
网上公开获赔先例。执业证号:01200810965495)
![海越能源(600387)、银江技术(300020)投资者索赔案再向法院提交立案](https://www.spwqw.com/wp-content/uploads/2021/06/276.jp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