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访网财观

中访网数据  2025年6月21日,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公告称,最高人民法院已就吉林敦化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敦化农商行)提起的侵权责任纠纷案作出终审裁定,驳回敦化农商行的再审申请,东北证券无需承担赔偿责任。

该诉讼源于2021年5月,敦化农商行指控东北证券在“东北证券长盈4号定向资产管理计划”的管理过程中未履行法定义务,导致其遭受损失。此前,吉林省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和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已分别作出一审判决和二审裁定,但敦化农商行不服裁定结果,向最高人民法院申请再审。

东北证券表示,此次裁定结果对公司本期及期后利润无影响,公司经营状况、财务状况及偿债能力均正常。公司强调,相关信息以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准,并提醒投资者注意风险。

此次终审裁定的落地,标志着历时多年的诉讼纠纷最终以东北证券胜诉告终,进一步消除了市场对其潜在财务风险的担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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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北证券诉讼案终审裁定无需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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