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 月 15 日,未名医药发布关于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注销完成的公告。
未名医药于 2024 年 5 月 30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同意公司对已离职的 25 名人员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合计 999.83 万份进行注销。
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27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五次会议、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暨调整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同意公司对已不具备激励资格、不符合行权条件的 1 名人员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 266.86 万份进行注销。
近日,公司已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提交注销上述股票期权的申请。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公司已完成上述合计 1266.71 万份(尾数不一由四舍五入导致)股票期权的注销事宜。
本次部分股票期权的注销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山东未名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注销原因及数量合法、有效,且程序合规。本次注销不会对公司的股权结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亦不影响公司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继续实施,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值得关注的是,未名医药曾因涉及信披违法违规问题被处罚。
此前在 8 月 2 日,未名医药发布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
经查明,未名医药存在以下违法事实:一、未按规定披露关联方及非经营性关联交易。二、未按规定及时披露重要合同及合同履行的重大进展。
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监管部门决定:一、对未名医药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 310 万元罚款。二、对潘爱华给予警告,并处以 240 万元罚款。三、对罗德顺给予警告,并处以 140 万元罚款。四、对杨晓敏给予警告,并处以 120 万元罚款。五、对赵辉给予警告,并处以 30 万元罚款。六、对赵芙蓉、丁学国、徐若然、张一诺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 20 万元罚款。七、对赖闻博给予警告,并处以 10 万元罚款。八、对方言给予警告,并处以 5 万元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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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眼查显示,未名医药成立于 2000 年,未名医药成员,位于山东省淄博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