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月 1 日,智动力发布关于实际控制人及高级管理人员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告知书的公告。
该日,智动力实际控制人兼董事长吴加维、实际控制人兼董事陈奕纯、董事兼副总经理陈丹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 ” 中国证监会 “)下发的三份《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告知书》(编号:证监立案字 007202436 号、证监立案字 007202437 号、证监立案字 007202438 号),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吴加维、陈奕纯立案;因涉嫌违反限制性规定转让公司股票,中国证监会决定对陈丹华立案。
智动力称,在立案调查期间,吴加维、陈奕纯、陈丹华将积极配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工作,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事项的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目前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正常,该事项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活动产生重大影响。
据智动力 2024 年三季度报告,吴加维和陈奕纯系夫妻关系,截至报告期末,吴加维、陈奕纯为公司第一及第二大股东,持股比例分别为 18.03%、15.44%。
另据智动力招股说明书披露,陈丹华系陈奕纯叔父之女。
收盘时持有智动力股票的投资者的受损投资者,可以报名参加索赔。报名请关注公号 ” “(:88)参与,获赔前无任何费用。
天眼查资料显示,吴加维,出生于 1972 年,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2004 年至 2013 年 1 月,任深圳市智动力胶粘制品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3 年 1 月至 2013 年 12 月,任深圳市智动力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2013 年 12 月至今,任深圳市智动力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