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 月 29 日,中船应急发布关于不提前赎回应急转债的公告。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 ” 中国证监会 “)” 证监许可 ( 2019 )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自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结束之日(20

自 2024 年 10 月 8 日至 2024 年 10 月 29 日,公司的股票价格已满足在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含 %,即 9.18 元 / 股),根据公司《募集说明书》,已触发 ” 应急转债 ” 有条件赎回条款。

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29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不提前赎回 ” 应急转债 ” 的议案》,结合当前市场情况及公司实际综合考虑,同时从维护广大可转债投资者的利益角度出发,公司董事会决定本次不行使 ” 应急转债 ” 的提前赎回权利,不提前赎回 ” 应急转债 “,且在未来六个月内(即 2024 年 10 月 30 日至 2025 年 4 月 29 日),如再次触发 ” 应急转债 ” 上述有条件赎回条款时,公司均不行使提前赎回权利。自 2025 年 4 月 29 日后首个交易日重新计算,若 ” 应急转债 ” 再次触发上述有条件赎回条款,届时公司董事会将另行召开会议决定是否行使 ” 应急转债 ” 的提前赎回权利。

风险提示显示,截至 2024 年 10 月 29 日收盘,公司股票价格为 9.64 元 / 股,” 应急转债 ” 当期转股价为 7.06 元 / 股。根据《募集说明书》的相关规定,” 应急转债 ” 可能再次触发赎回条款。以 2025 年 4 月 29 日后首个交易日重新计算,若 ” 应急转债 ” 再次触发上述有条件赎回条款,届时公司董事会将另行召开会议决定是否行使 ” 应急转债 ” 的提前赎回权利。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不提前赎回 ” 应急转债 ” 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5 号——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募集说明书》的相关约定。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不提前赎回 ” 应急转债 ” 事项无异议。

值得关注的是,2024 年 10 月 21 日,中船应急发布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告知书》的公告。

中船应急于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 ” 中国证监会 “)下发的《立案告知书》(编号:证监立案字 0052024006 号)。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

的,受损投资者可依法索赔。凡是在上市后至 2024 年 10 月 21 日期间买入,且在 2024 年 10 月 21 日收盘时持有中船应急股票的受损投资者,可通过公号 ” “(:99)报名,免费参与索赔。获赔前无任何费用。

天眼查显示,中船应急成立于 2007 年,中国船舶集团成员,位于湖北省武汉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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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船应急不行使可转债提前赎回权利,正被调查股民索赔报名进行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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