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专业财经人员炒股,对方三个月亏了百分之九十五?”女子退休后想通过炒股让积蓄增值,结果屡次失利。她在网上看到一位知名财经大V,股市分析的头头是道,于是将336万元理财账号委托给对方打理。结果三个月时间,账户亏损高达318万!女子一气之下将对方告上法庭,要求赔偿巨额损失,法院最终判决大快人心,一起来看看!
01案例回顾
(为保护当事人隐私,本文人物均采用化名)陈女士刚过五十,办理了退休手续后,她也是无事一身轻。可退休的工资并不能满足陈女士对于生活的要求,她觉得想要更好的生活,必须要让手上的钱更加保值。陈女士早就听周围的朋友说炒股能赚钱,但是一直没有机会,现在退休了,正好试试。于是她开始学习相关的知识,希望能通过股市来扩大自己资产。可事与愿违,无论她如何分析,买的股票总是一跌再跌,卖的股票反而一路上涨。越炒越心慌的她,开始四处寻找所谓的“秘诀”。这天,她无意中发现了一个财经大V,这位大V的股市分析直击陈女士的心坎。陈女士心想:这就是我需要的专业指导,过去的亏损完全是因为自己没有听从专业的判断,我要是早听他说的,我不是早就赚翻了?通过社交平台,陈女士还跟财经大V联系上了,而且她觉得自己操作,不如直接交给对方操作。于是她直接将自己的理财账户全权交给了这位财经大V打理,双方还约定了高比例的分成。大V信誓旦旦地表示,自己有足够的能力帮陈女士在短期内大赚一笔,为了实现这个目标,他甚至为陈女士加了八倍杠杆。可没想到,短短一个月,陈女士的账户就亏损了100多万元;三个月后,更是损失惨重,账户里的钱已经所剩无几。陈女士终于坐不住了,她急忙联系这位财经大V,想要讨个说法。可大V却突然“人间蒸发”,再也联系不上了。最终,336万元的理财账户里,只剩下18万元,亏损高达95%。看着这巨大的亏损,陈女士懊恼不已。她不甘心这么多年的积蓄就这样打了水漂,于是一纸诉状将对方告上法庭,要求赔偿亏损的318万!那么,从法律的角度如何看待此案呢?02案例分析对于将理财账号交给财经大V的操作,亏了钱是否可以索赔?根据《民法典》规定:“有偿的委托合同,因受托人的过错造成委托人损失的,委托人可以请求赔偿损失。无偿的委托合同,因受托人的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委托人损失的,委托人可以请求赔偿损失。”陈女士将自己的理财账号交给财经大V操作,双方形成了委托合同关系。陈女士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应知晓炒股的风险,但受托人没有尽到合理、谨慎的注意义务,仍要承担相应责任。那么本案的财经大V,应承担多少赔偿责任?根据《民法典》规定:如果受托人因过错导致委托人的损失,委托人可以要求赔偿。”法院审理中发现,大V在已发生巨额亏损的情况下,仍然向陈女士表示“保证给你赚回来”,导致损失进一步扩大,最终无法挽回,存在明显有过错。虽然财经大V的操作存在过错,但陈女士作为股市投资人,亦应承担一定的责任。法院最终判决:财经大V承担40%的责任,赔偿陈女士127万元,驳回陈女士其他不合理的赔偿诉求。03深刻教训本案受害者陈女士还曾表示:“对方人设立得稳,将粉丝的心理拿捏得很准,而且她是女博主,我也是女的,所以就更加信任她。”教训很深刻,炒股有风险,交给所谓的“专家”也并非万无一失。投资前还是多看、多学、多问,理性对待,不要把一生积蓄交给陌生人。大家怎么看这起案例?评论区分享您的股票故事!如果这篇文章对您有所帮助,记得顺手点个【赞】或【在看】哟!您的点赞永远是我持续码字的动力,谢谢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