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川观新闻记者 张庭铭 蒋京洲
一女子砸800万元托人炒股,对方信誓旦旦还签了保底条款,声称遇到赔钱的情况,立即补足!结果,在损失了267万元后到法院对峙时,该女子才发现两位所谓的高级“操盘手”根本没有证券从业资格。
最终,法院认为女子和所谓的“操盘手”对案涉证券账户的损失应按照过错比例进行分担。法院依法酌定该女子承担损失的40%,两位所谓的“操盘手”承担损失的60%,判决两位所谓的“操盘手”连带赔偿该女子损失120万余元。
根据媒体报道,“60后”女子邓某经朋友认识了“80后”男子尚某。尚某称自己具有丰富的证券投资经验和庞大的业务市场,可帮助她通过证券投资获得稳定收益。
邓某深信不疑,于2023年9月与尚某签订《托管协议》,按照当中的保底条款约定,邓某向证券账户出资800万元,委托尚某进行股票交易;尚某保证邓某本金不受损失,如果账户亏损达到约定幅度,应补齐初始资金至800万元;盈利时,双方五五分成。
合同履行过程中,多次出现亏损金额超过《托管协议》约定幅度的情形,但在邓某催促之下尚某并未足额补齐资金,并称实际由“90后”男子孙某操盘。之后,案涉证券账户持续亏损。
截至2024年2月邓某终止托管时,案涉证券账户共计亏损267万余元。邓某认为尚某和孙某的操作,导致自己遭受经济损失,两人应该共同赔偿自己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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