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和水(605081)于2024年2月5日收到证监会上海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
经查明,太和水存在以下违法事实:
2017年起,太和水在江西省抚州市承做梦湖及凤岗河水生态治理项目。太和水未审慎考虑凤岗河项目的治理争议对收入确认的影响,未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5号——建造合同》(财会〔2006〕3号)第十八条、第二十一条的规定恰当估计凤岗河项目的完工进度,虚增2018年收入798.96万元,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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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赔条件
在2023年7月12日之前买入太和水股票,并且在2023年7月12日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股票的投资者,可发起索赔。
(索赔条件最终须以法院认定为准)
队的法律观点,供投资者进行诉讼维权参考,并不构成任何投资决策和买卖建议,且索赔条件最终以法院认定为准。
需准备以下索赔证据材料:
1.身份证复印件;
2.证券账户查询确认单(需证券营业部盖章);
3.涉案股票对账单(自首笔买入打印至今,证券营业部盖章);
证据材料可通过以下方式递交:
2.通过邮政快递或顺丰快递邮寄。
办理委托手续的流程如下:
1.收到上述资料后,会对投资者是否符合索赔条件进行审核,并计算损失;
3.对于不符合索赔条件的投资者,我们会将上述材料返还,无需担心个人信息泄露。
关于后续维权事宜:
1.赔偿款将直接打入投资者的证券账户或银行账户;
特别提示:在上述各个环节,有任何疑问或建议,均可直接联系北京中银(广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