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索赔遵循“不告不理”的原则,如果受损的投资者不主动索赔,上市公司不会主动赔付受损投资者。

【索赔条件】

初步确定,*ST威创证券虚假陈述案投资者可索赔条件如下:

自2023年8月17日-2023年12月22日买入,且在2023年12月23日及之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而亏损。

【诉讼时效】

投资者索赔应在诉讼时效届满前提起诉讼,诉讼时效为2027年12月22日。

【行政处罚情况】

2024年9月19日,威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 证券简称:*ST威创 证券代码:002308)发布公告:近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广东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广东证监处罚字〔2024〕26号、广东证监处罚字〔2024〕25号)。详情参见*ST威创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的公告

经查明,威创股份、刘钧、陆克平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的事实如下:

一、陆克平未告知威创股份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威创股份未按规定及时披

露相关情况,威创股份2023年半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

二、刘钧未按规定及时履行协议收购事项报告义务,陆克平未告知威创股份控制公司情况发生较大变化,威创股份未按规定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三、威创股份未按规定及时披露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

四、威创股份未按规定及时披露公司与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往来情况,威创股份2023年三季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

广东证监局拟决定:

一、对威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850万元罚款;

二、对陆克平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2200万元罚款,其中,对其作为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信息披露违法行为处以500万元罚款,对其作为实际控制人处以1000万元罚款,对其作为信息披露违法行为责任人处以700万元罚款,同时对陆克平采取终身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三、对刘钧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700万元罚款,其中,对其未履行收购事项报告义务处以500万元罚款,对其作为信息披露违法行为责任人处以200万元罚款,同时对刘钧采取终身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四、对陆宇给予警告,并处以600万元罚款,同时对陆宇采取10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五、对卢永胜、温晶晶、陈香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110万元罚款;

六、对徐朝晖、张书晗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100万元罚款;

七、对周丰给予警告,并处以80万元罚款;

八、对梁春晖给予警告,并处以70万元罚款;

九、对曹秀明、陈晓梦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50万元罚款。

【股价走势影响】

上述违法行为揭露后,*ST威创股价下跌给投资者造成损失。

股民维权吴发布,欢迎留言咨询进行索赔登记。

1、1102室


*ST威创|投资者索赔指南

股盾网提醒您: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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