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

)发布公告称:“公司近日收到北京证监局下发的《关于对东方国信、管连平、肖宝玉采取出具警示函行政监管措施的决定》([2023]122 号)经查,你公司存在以下问题:1、是财务核算不规范;2、是信息披露不准确。

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于信息披露的规定,构成虚假陈述的。

2024年5月上市公司公告称: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反法律法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股盾网正在办理该股票投资者索赔案,本次监管机构对公司立案调查的具体原因尚未公布,但是股盾网团队认为,依据新《证券法》及司法解释,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的责任由原来的“过错原则”改为“过错推定原则”,除非能够充分举证证明自身无过错,否则就要承担赔偿责任。这一条规定实际上是相当严厉的,显示惩戒机制更加严厉。

,受损投资者可以依法起诉索赔实际发生的损失,包括:投

东方国信受损投资者索赔诉讼工作,索赔条。

擅长代理证券诉讼、金融维权案件,有多年投资者维权诉讼经验,成功代理或正在代理数百件投资者维权案件,代理了多件具有重大社会影响和标志性意义的案件投资者诉索菱股份及董监高案件,入选深圳中院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十大典型案例;中国银行“原油宝”民事案件入选。

股盾网团队提示:受上市公司虚假陈述误导,造成损失的,建议投资者通过法律途径争取挽回部分投资损失。法院审理中,因审判执法人员对法律问题存在不同理解,索赔结果以法院最终生效裁判为准。


东方国信股票索赔:信披违规被警示,受损股民可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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