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事实

2024年5月9日,威创股份(证券代码002308)公告,公司于5月8日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立案告知书》。因公司涉嫌未按时披露年度报告等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

值得注意的是,威创股份还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于2023年12月23日被中国证监会的立案调查。2023年12月22日,威创股份发布自查公告称,2023年9月20日,台州蒙萨斯的控股股东阳光集团与西岭能源签订了《股权转让合作框架协议》,根据该协议安排,未来十二个月内西岭能源将通过投资关系取得威创股份控股股东中数威科的控制权。拟收购方西岭能源实控人刘钧于2023年9月28日至10月27日期间,通过共管银行账户将公司13.3亿元资金划拨到其控制的银行账户,虽于当年10月31日全额归还公司,但自次日开始又分次分批划出公司,至今资金尚未归还公司。

二、索赔条件

基于上述事实,法义君证券维权团队日及之后是否卖出该股票的亏损投资者;

2. 凡于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4月30日期间买入并持有威创股份股票,并在2023年4月30日收盘时仍持有,无论在2024年5月1日及以后卖出或继续持有的亏损投资者。


威创股份收到立案告知书,投资受损股民可登记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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