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投资者索赔案已向北京金融法院提交立案。
上述《行政处罚决定书》公告信息显示,经查明,中国重工存在以下违法事实:
中国重工未对下属子公司存货在相应会计期间准确计提减值,导致中国重工2018年多计利润7,1
,综合上述违规事实,根据证券法以及虚假陈述侵权司法解释规定,在2019年4月27日到2023年7月13日之间买入中国重工股票,并且在2023年7月13日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股票的投资者,目前已可发起索赔,
工投资者索赔案已向北京金融法院提交立案。
上述《行政处罚决定书》公告信息显示,经查明,中国重工存在以下违法事实:
中国重工未对下属子公司存货在相应会计期间准确计提减值,导致中国重工2018年多计利润7,1
,综合上述违规事实,根据证券法以及虚假陈述侵权司法解释规定,在2019年4月27日到2023年7月13日之间买入中国重工股票,并且在2023年7月13日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股票的投资者,目前已可发起索赔,
股盾网提醒您: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