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安妮股份获融资买入713.39万元,已被罚投资者可索赔

雷达财经雷助吧出品 文|肖文竹 编|深海

雷达财经注意到,数据中心显示,安妮股份1月11日获融资买入713.39万元,占当日买入金额的6.65%,当前融资余额2.85亿元,占流通市值的7.52%。

融券方面,安妮股份1月11日融券偿还15万股,融券卖出5万股,按当日收盘价计算,卖出金额34.6万元,占当日流出金额的0.51%;融券余额655.32万,超过历史90%分位水平,处于高位。

值得关注的是,2021年4月2日,安妮股份收到中国证监会厦门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

经查明,安妮股份存在以下违法事实:2015年3月2日,安妮股份向深圳市智能时代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智能时代)、深圳市鹏程画面传媒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鹏程画面)、深圳市鑫港源投资策划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鑫港源)收购了微梦想网络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微梦想)51%股权。2015年3月起微梦想纳入安妮股份财务报告合并范围。

2015年3至12月期间,微梦想通过虚构交易,确认了来自卓某、季某涛、彭某斌、赖某超、黄某、章某,刘某香等7名客户的销售收入,导致安妮股份2015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虚增营业收入1065.96万元,虚增利润总额876.22万元,占安妮股份当期利润总额的31.89%。

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依据2005年《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厦门证监局决定:1.对安妮股份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30万元罚款;2.对韩燕东、蒙欣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30万元罚款;3.对张杰给予警告,并处以10万元罚款;4.对许志强给予警告,并处以6万元罚款;5.对李昌儒给予警告,并处以3万元罚款。

此外,2023年12月29日,安妮股份发布关于重大诉讼的公告。

、毛智才(以下简称“六被告”)的合同纠纷一案已立案。截止本公告披露日,上述案件尚未开庭。

2015年12月,公司与六被告签署了《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及其补充协议(以下简称“购买协议”),依据协议约定,六被告应在业绩补偿期届满后对因业绩补偿期内既存的事实导致北京畅元国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畅元国讯”)出现诉讼、任何债务、或有债务、应付税款、行政处罚、违约责任、侵权责任及其他责任或损失且未在畅元国讯业绩补偿期届满时的财务报表上体现,六被告应作为连带责任方向公司作出全额补偿。截止公告日,畅元国讯业绩对赌期合计约有14238.8万元的应收账款无法回收造成损失。

安妮股份称鉴于上述诉讼尚未开庭,未产生具有法律效力的判决,尚无法准确判断该事项对公司本期或期后利润的影响。

天眼查显示,安妮股份共对外投资了20家企业,参与招投标项目9次。


安妮股份获融资买入713.39万元,已被罚投资者可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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