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宁波东力。2021年1月19日,宁波东力收到证监会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经证监会查明,宁波东力重组标的年富供应链在重大资产重组阶段,存在虚增营业收入、利润,虚增应收款项,隐瞒关联关系及关联交易等行为,并向宁波东力提供了含有上述虚假信息的财务报表,导致宁波东力存在信披违法行为。目前,股民诉宁波东力证券虚假陈述一案已有终审胜诉判决。依据法院判决结果,凡于2018年4月26日至2018年7月5日期间买入宁波东力股票,并在2018年7月5日收盘时仍持有该股票的受损投资者,可向公司索赔。满足上述条件的受损投资者,可通过公号“”(:88)报名登记,具体时间段以法院认定为准。

2、天海防务。2022年8月,天海防务收到上海证监局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经查明,2016年3月至2017年12月,天海防务全资子公司金海运通过虚构相关游乐设施贸易业务,虚增金海运2017年营业收入6144.32万元,虚增营业成本2天海防务股票,且在2021年1月25日收盘时仍持有该股票且亏损的投资者,目前仍可提出索赔,可以通过公号“”(:88)报名,参与诉讼索赔征集。

3、海航控股、供销大集。海航系旗下的海航控股1年1月29日期间买入,并在2021年1月29日收盘时持有;供销大集的索赔条件为:在2017年2月28日至2021年1月29日期间买入供销大集,并在2021年1月29日收盘时仍持有。符合上述条件的投资者,可通过公号“”(:88)报名登记。

身合法权益。”


一批证券维权案件诉讼时效仅剩月余 律师提醒适格投资者及时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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