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3月15日晚,厦门安妮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简称:安妮股份,证券代码:002235)发布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厦门监管局 《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的公告,公告显示:

安妮股份2020年10月12日收到中国证监会《调查通知书》,2021年3月15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厦门监督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

经查明,安妮股份涉嫌信息披露违法的事实如下:2015年3月2日,安妮股份向深圳智能时代、深圳鹏程画面、深圳鑫港源收购了微梦想网络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微梦想)51%股权。2015年3月起微梦想纳入安妮股份财务报告合并范围。 2015年3至12月期间,微梦想通过虚构交易,确认了来自卓某、季某涛、 彭某斌、赖某超、黄某、章某,刘某香等7名客户的销售收入,导致安妮股份2015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虚增营业收入1065.96万元,虚增利润总额876.22万元,占安妮股份当期利润总额的31.89%。

据此,厦门监督局拟决定:1.对安妮股份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30万元罚款;2.对韩燕东、蒙欣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30万元罚款;3.对张杰给予警告,并处以10万元罚款;4.对许志强给予警告,并处以6万元罚款;5.对李昌儒给予警告,并处以3万元罚款。

此外,厦门监督局拟决定:对韩燕东、蒙欣分别采取3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如果安妮股份放弃陈述、申辩和听证的权利,证监会将按

【索赔条件】

安妮股份(002235)索赔条件:凡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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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者欲了解更多可索赔股票详见“索赔名单”。

【关于索赔流程】详见“股票维权须知”。1、准备索赔证据材料(1)身份证复印件;(2)《证券账户查询确认单》;(3)加盖证券公司营业部印章的待索赔股票对账单(自首次买入之日打印至今》;

2、递交证据材料

3、办理委托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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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赔动态:安妮股份因虚增利润收到证监会事先处罚告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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