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
上市公司财务造假
案例分享
—— Financial fraud ——
创业板
案例三十:中潜股份
(300526)
根据广东证监局发布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2021〕13号),
中潜股份原拟以1元收购北海慧玉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海慧玉)失败后,于2019年8月12日投资设立子公司北海中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海中潜),聘请北海慧玉核心技术团队具体运营。经北海中潜介绍,上海天放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天放)购买了泰康在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康在线)的团体意外险产品。上海天放支付保费后,泰康在线以技术服务费的名义向北海中潜支付保费的92%,北海中潜就此确认对泰康在线的主营业务收入37,287,122.50元;北海中潜以向上海天放采购网络推广服务的名义向上海天放支付11,542,807.38元并确认主营业务成本。北海中潜对泰康在线确认的主营业务收入,对上海天放确认的主营业务成本,不符合会计准则要求,北海中潜虚增业绩导致中潜股份2019年年度报告中披露的财务数据存在虚假记载。
上述事项导致中潜股份2019年年报虚增营业收入37,287,122.50元,虚增营业成本11,542,807.38元,进而导致营业利润虚增25,744,315.12元,占当期利润总额的62.08%。
* 本文转载自CFO 智库团队《2021上市公司财务造假案例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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