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子行(300311)2026年第三季度报告显示业绩承压,其因年报虚增营收被处罚后的证券虚假陈述索赔事项仍在推进,索赔时效将于2026年12月16日届满。公司于2026年10月23日晚间披露三季报,前三季度归母净利润亏损6467.36万元,受损投资者可关注索赔后续进展。
三季报亏损扩大,经营层面尚未走出低谷
单季亏损同比翻倍,是任子行三季报最直接的数据变化。第三季度单季营业收入6208.00万元,同比下降27.90%;单季归母净利润亏损1666.67万元,亏损幅度同比扩大116.45%。前三季度累计营业收入1.91亿元,同比下降2.96%;累计归母净利润亏损6467.36万元,亏损同比收窄16.00%。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资产负债率45.74%,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9.99%,每股净资产0.92元。上述经营数据反映,公司主营业务仍处于亏损状态,业绩修复尚需时间。
年报虚增营收1.12亿元,处罚已落地
任子行于2025年7月18日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25〕7号),虚假陈述事实已由监管部门认定。据公告,2018年起,任子行及全资子公司北京亚鸿世纪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作为联合体成员中标创新项目,由北京亚鸿负责具体实施;北京亚鸿在项目建设中安排签订无商业实质的购销合同,用作资金通道。
28.52万元,相关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据此,监管部门对任子行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500万元罚款,时任董事长景晓军、时任副总经理林飞各被罚250万元,时任财务总监李志强、北京亚鸿时任财务经理马萍各被罚100万元。
公司回应称,已于2023年4月26日对前期会计差错进行更正并追溯调整相关财务数据,《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所述事项均已整改完成;并将在行政处罚决定书作出满12个月后,及时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撤销其他风险警示。
任子行投资者索赔:时效与管辖法院已明确
受上述虚假陈述影响,任子行股票索赔事项已进入司法程序。本案实施日为2021年4月27日,揭露日为2024年8月12日,管辖法院为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案由为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
易记录判断。(索赔条件以法院认定为准)
需要提醒的是,本案诉讼时效截止2026年12月16日,逾期将丧失胜诉权,距今已不足两个月。从同类案件的处理经验看,证券虚假陈述索赔通常需经法院核定损失、组织调解或
投资者常见问题
问:任子行索赔条件有哪些?答:需在2021年4月27日至2024年8月11日期间买入,且在2024年8月12日收盘时仍持有该股。是否适格还需结合具体交易记录判断,最终以法院认定为准。
问:任子行索赔时效一般多久?答:本案诉讼时效截止2026年12月16日,自揭露日起算三年。逾期主张将面临丧失胜诉权的风险。
相关年报存在虚假记载。
问:任子行索赔有成功案例吗?能拿到多少赔偿款?答:目前该案仍在推进,尚无终局结论。同类虚假陈述案件中已有投资者通过判决或调解获赔,但个案结果由法院依法核定,不代表本案必然获赔。
案件要素一览
证券代码300311;实施日2021年4月27日;揭露日2024年8月12日;诉讼时效截止日2026年12月16日;管辖法院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案由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证券监管处罚持续披露,投资者可关注权威信披渠道了解近期同类立案进展。
1. 本文涉及的实施日、揭露日/更正日、诉讼时效、管辖法院等关键节点,均为作者基于公开信息作出的专业主张,是否成立以人民法院认定为准。
2. 如本文相关信息与监管机构正式文书及上市公司法定披露信息不符的,以监管机构正式文书及上市公司法定披露信息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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