头顶“宁德时代、比亚迪核心供应商”光环的科创板公司信宇人(688573),上市刚满三年便收到了证监会的立案告知书。实控人杨志明非经营性占用募集资金、涉及“虚假回款”的相关操作,终于被摆到了台面上。上海
公司及实控人被立案
2026年10月13日晚间,信宇人发布公告称,公司及实际控制人杨志明于当日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证监会决定对公司及实控人立案调查。
公司在公告中照例表示“各项经营活动和业务均正常开展”,但市场的解读显然不会这么平静。事实上,这场立案并非毫无征兆,监管的“板子”早已举起。2026年2月,实控人杨志明已因相关违规行为被上交所公开谴责。
对于在风暴来临前买入信宇人股票的投资者而言,现在最关心的问题无疑是:股票亏损如何索赔?
证券虚假陈述相关司法解释,上市公司因信息披露违法违规导致投资者损失的,受损投资者有权主张赔偿。
暂定于2026年10月13日(含当日)收盘前买入,并在2026年10月14日之后卖出或仍持有而亏损的投资者,即可登记维权。
实控人的“提款机”操作
回顾此前公告,信宇人的问题远比“信息披露违规”六个字来得具体。
根据公司自查及上交所查明的事实,2023年12月至2025年4月期间,实控人杨志明通过募投项目供应商及其关联方,将资金最终导向自己控制的账户,非经营性占用募集资金累计达3710.70万元。资金流转的收款方甚至包括实控人的亲属、朋友及其借用的账户。
此外还存在涉及“虚假回款”的操作。2023年至2024年,实控人杨志明通过为客户及其股东担保借款的方式,协助5家客户支付公司货款合计7610万元,随后公司对这笔款项进行了应收账款冲回处理。年审会计师对此出具了保留意见,明确表示是否还存在其他资金占用事项“尚无法定论”。
信宇人2023年8月上市,仅4个月后实控人杨志明便开始占用募集资金,这种急不可耐的姿态,反映出公司内控存在重大缺陷。
散户该采取什么措施?
对于持有该股的散户来说,眼下需要落实两件事:
1.核实自己的交易记录,判断是否符合暂定索赔条件;
2.保存好对账单等交易凭证,为可能的维权做好准备。
om进行索赔登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