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已退市,002308)因多项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被监管处罚,投资者证券虚假陈述索赔案件已有一审胜诉判决,批量案件持续向广州中院递交立案材料,即便公司已经退市,受损投资者依然有权依法主张民事赔偿。

回溯事件经过,威创股份 2024年因股价持续低于1元面值,触发交易类退市,股票于2024年9月27 日正式摘牌退市。2025年6月,公司公告收到广东证监局《行政处罚决定书》,监管查实公司存在多项重大信披违法行为:未及时披露实际控制人变更,造成2023年半年报存在虚假记载;未披露协议收购带来控制权变动;发生巨额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大额上市公司资金被划转;同时未按期披露定期报告,多项重大事项隐瞒未对外公告,公司及多名实控人、高管被处以高额罚款,部分责任人被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2026年2月,广州中院作出一审民事判决,判令威创股份向投资者赔偿投资损失,多名原董监高按过错承担不同比例连带赔偿责任,该案成为维权示范判例,印证退市不免责的司法原则,上市公司退市不能免除虚假陈述带来的民事赔偿义务。

在此提醒,凡于2023年6月21日至2023年12月23日期间购买威创股份(已退市,002308)股票,并于2023年12月23日之后出售或仍旧拥有该股票而亏损的投资者,可尽快参与索赔。


威创股份(002308)索赔继续进行,股民已有诉讼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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