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公开消息了解,关于投资者诉任子行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ST任子行,300311)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件传来新进展: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已于2026年6月出具二审终审判决书,正式驳回任子行(ST任子行,300311)全部上诉请求,完整维持一审投资者胜诉判决。

案件过程:在2025年7月18日,任子行(ST任子行,300311)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25〕7号。经证监会查明,2017年7月,任子行收购北京亚鸿剩余44%的股权,北京亚鸿成为任子行的全资子公司。2018年起,北京亚鸿和任子行分别作为联合体成员陆续中标了创新项目,均由北京亚鸿负责具体实施。在项目建设过程中,由北京亚鸿安排签订部分没有商业实质的购销合同用作资金通道。

元,分别占当期报告记载金额的4.21%、6.97%、 10.81%;虚增利润总额19,406,901.32元、37,317,431.71元、16,560,909.58元,分别占当期报告记载金额绝对值的

依据法院终审判决,任子行(ST任子行,300311)的索赔条件为:在2021年4月28日到2024年8月10日之间买入公司股票,且在2024年8月10日以后卖出或持续持该股票而亏损的投资者。


任子行(300311)股民终审胜诉,索赔继续进行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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