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中水务(600187)投资者索赔一审胜诉,适格投资者仍可加入索赔
投资者诉黑龙江国中水务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简称:国中水务,证券代码:600187)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目前已有投资者取得一审胜诉,符合条件的投资者可积极参与。
此前,2024年10月8日,国中水务公告收到中国证监会黑龙江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经查,一、国中水务未按规定披露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二、国中水务未及时披露重大投资事项
依据证券法和证券虚假陈述司法解释的相关规定,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按照规定披露信息,或者公告的证券发行文件、定期报告、临时报告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国中水务(600187)股民索赔条件:在2019年4月12日至2024年8月23日之间买入国中水务股票,并且在2024年8月23日收盘时仍持有该股票的投资者可以提出索赔。
成功案例:
上海震亚香溢融通、金花股份、飞乐音响、中兵红箭、欢瑞世纪、圣莱达、济南高新、广东榕泰、辉丰股份、天娱数科、奥瑞德、金正大、海越能源、中潜股份、长园集团、工大高新、大东海、仁东控股、广州浪奇、宁波东力、宜通世纪、粤传媒、每日互动、华虹计通、上实发展、广东明珠、摩登大道、上海电气、宏图高科、跨境通、同洲电子等等。
需准备的索赔诉讼资料:
1、加盖证券公司营业部印章的证券账户查询确认单及股票交易对账单原件;
2、身份证复印件;
3、相关起诉签字材料。
